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他人伪造储蓄卡而骗取了银行存款,其中已涉及刑事犯罪,但存款人仍可基于存款合同主张存款权利。理由如下:1.当事人请求银行支付存款与银行存款被骗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事实。利用银行储蓄卡骗取银行存款的犯罪行为是针对银行的犯罪行为,因为支付对象不是真正的存款人,故银行支付存款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不适当履行行为。因此,在存款人以存款合同为基础请求银行支付存款时,存款被骗取只是银行对抗存款人支付请求的一种事由,而不是否认存款人与银行之间存款合同关系的存在,也不能阻却存款合同的履行,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并不因刑事犯罪的存在而消灭。2.存款关系与骗取存款作为独立的两个事实,分别处理的后果也不会冲突,人民法院审理此类存款合同纠纷有可能存在以下结果:一是法院不支持存款人的诉讼请求,则骗取存款的人应当向存款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是法院裁判支持了存款人的诉讼请求,则银行取得向骗取存款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银行储蓄卡密码被泄露,银行是否需要担责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