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离婚冷静期并不意味着已经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时间段,旨在避免冲动离婚。在此期间,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只有在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会解除;若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程序将终止,婚姻关系继续存在。
离婚冷静期不算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新规定的制度,设置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1、婚姻关系存续
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合法有效。从法律角度看,他们仍然是具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
2、离婚程序未完成
离婚冷静期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阶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才解除。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都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即告终止。

离婚冷静期内是可以反悔的。这也是设置离婚冷静期的一个重要意义所在,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
1、法律规定的反悔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反悔的法律后果
一旦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并撤回申请,或者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发给离婚证而被视为撤回申请,离婚程序就会终止,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双方若仍想离婚,就需要重新启动离婚程序。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场就能拿到离婚证。
1、申请时间要求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三十日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未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审查与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协商一致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通常情况下,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就可以办理好离婚登记手续并发放离婚证。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不等于离婚,在这个阶段夫妻关系仍然存在,且期间可以反悔,冷静期结束后按规定申请且符合条件能当场拿到离婚证。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冷静期内一方遭受家暴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