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2025-11-18 10:08:53

856浏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哺乳期离婚是否有冷静期需要分情况来看。协议离婚时,无论是否处于哺乳期,都要经历离婚冷静期;而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哺乳期女方可随时提起离婚诉讼,男方一般不得提出,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哺乳期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哺乳期离婚是否有冷静期要区分不同的离婚方式。

1、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即使是在哺乳期,只要选择协议离婚,就必须经过离婚冷静期。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在哺乳期内,女方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而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女方存在重大过错等情况。

二、哺乳期协议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

哺乳期协议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流程。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撤回申请时需按规定填写相关文件,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会确认撤回并进行存档。

3、审查和登记(发证)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哺乳期诉讼离婚是否受冷静期影响

哺乳期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影响。

1、女方提起诉讼

在哺乳期内,女方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可以随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包括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查和判决。在审理过程中,不会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2、男方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男方在女方哺乳期内不得提出离婚诉讼。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女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或分娩等,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男方可以提起诉讼。同样,这种诉讼离婚也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审理和判决。

综上所述,哺乳期离婚是否有冷静期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有冷静期,诉讼离婚无冷静期。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哺乳期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哺乳期离婚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