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在协议离婚程序中必须执行的制度。其设立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不过诉讼离婚不受此限制。相关的还有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时长及冷静期内夫妻财产的处理等问题,这些都与离婚冷静期制度紧密相关。
离婚冷静期是必须执行的,前提是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
1、法律强制要求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只要是通过协议离婚的程序,就必须经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这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予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
2、保障婚姻稳定
从社会层面来看,执行离婚冷静期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减少冲动离婚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许多夫妻在冷静期内经过思考和沟通,可能会重新修复关系,继续维持婚姻。
3、适用范围明确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夫妻一方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那么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时长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开始计算。
1、冷静期的起始
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时间为冷静期的起始点。这意味着从夫妻双方正式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并被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冷静期就开始计时。
2、冷静期的终止
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需要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后续的离婚手续,否则离婚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3、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并撤回离婚申请,那么整个离婚程序就会终止。若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财产的处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在这一期间,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夫妻财产一般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正常使用和管理
夫妻双方可以正常使用和管理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但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不得恶意转移、隐匿财产。
2、重大财产处分需协商
如果涉及重大财产的处分,如出售房产、车辆等,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重大财产的,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3、财产证据的保留
为了避免在离婚时出现财产纠纷,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应当注意保留财产相关的证据。例如,购物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财产的来源和去向。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在协议离婚中是必须执行的,其具体时长和冷静期内夫妻财产的处理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会遇到诸如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如何维权、冷静期后一方不配合办理离婚证怎么办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