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公是二婚,在婚内共同有一套房子,然后将这套房子卖掉了,重新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我老公放弃了房子,詹产证上是写的我单独所有,肺我老公的子女还有权来分房子吗

发布时间: 2025-11-23 17:31:26
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请详细讲一下相关的问题,方便为你分析
婚内约定单独所有并不必然导致他们无权分房产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涂伟律师。
把你的问题详细说一下,我给你分析。
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问题?展开讲讲
您好,关键看您所说的“放弃”有没有证据证明,如果有证据(比如签了协议等),那房子是您一个人的,如果没有,即使是您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如果将来您丈夫去世而且没有留下遗嘱的,他的子女有权要求分割遗产。
你好,我是徐律师,可以具体聊聊,沟通一下情况
您有法律问题或纠纷可向我1v1详细咨询
有书面约定这个房子是您单独所有吗
您好,我是成都的岳律师。很高兴在法临平台为您解答。为了给您更具针对性的专业研判,可追问进一步深入沟通,竭诚维护您的权益。绝对靠谱!
1. 关于新房产的性质:是您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 关键点:您丈夫“放弃”房产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被理解为赠与。即,他将自己在原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套房子)中的份额,以及用该份额的售房款购买新房产的相应权利,赠与给了您个人。 · 结论:如果该赠与行为是明确、真实的,且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经将新房产登记为您“单独所有”,那么这套新房产在法律上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您丈夫的子女在您丈夫在世时,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2. 关于未来继承的问题:您丈夫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 · 关键点:继承的发生以被继承人(您丈夫)死亡为前提。继承的对象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 结论:由于新房产是您的个人财产,它不属于您丈夫的遗产。因此,在您丈夫去世后,他的子女无权要求继承该房产。该房产的完整所有权属于您,未来将由您的合法继承人(如您的子女、父母等)继承。 结论与行动建议 结论:综合来看,只要您丈夫的“放弃”行为是真实有效的,且新房产已登记为您“单独所有”,那么该房产是您的个人财产。您丈夫的子女在当前无权分割,在未来您丈夫去世后也无权继承该房产。 行动建议: 1. 巩固证据:务必妥善保管好新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确认权利人为您个人,且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这是证明房产性质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2. 书面协议(如有必要):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与您丈夫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约定其将原房产中的份额赠与给您个人,用于购买新房产并登记在您个人名下。这份协议可以作为补充证据,进一步强化赠与的效力。 3. 专业咨询:鉴于家庭财产规划的复杂性,特别是涉及再婚家庭和未来继承问题,建议您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结婚证、新旧房产的权属证明、购房合同等)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获取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并可考虑通过订立遗嘱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您个人财产的归属。 风险提示:您需要关注的核心是证明“赠与”的成立。如果未来发生争议,您丈夫的子女可能会主张该“放弃”行为并非其父亲真实意思表示,或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确保相关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套房产的归属及你老公子女的继承权问题,需结合房产来源、你老公的“放弃”行为性质等综合判断,核心在于明确该房产是否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一、先明确房产的性质: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吗? 1. 婚内共同房产变卖后重新购房:最初的房子是婚内共同财产,变卖后的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转化(仍为共同财产)。 2. 你老公“放弃房子”并登记为你“单独所有”:若你老公通过书面形式(如婚内财产协议、赠与协议)明确表示将重新购买的房产归你个人所有,且房产证已登记为你单独所有,视为他对自身权益的合法处分(放弃了其在该房产中的份额)。 这种情况下,新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二、你老公的子女是否有权分割? 1. 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你老公的子女无权直接分割该房产。因为房产登记在你单独名下,且你老公已通过合法方式放弃权益,该房产与他无关,不属于他的遗产或婚内财产。他的子女对“你的个人财产”不享有继承权。 2. 特殊情况:若“放弃”未明确或不合法: 若你老公的“放弃”仅为口头表示,未形成书面协议,或登记“单独所有”未明确排除其共有权(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房产可能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的部分。此时,他去世后,其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他在该房产中的份额。 三、关键证据与建议 保留书面证据:如你老公签署的放弃产权声明、婚内财产协议、赠与协议等,这些是证明房产归你个人所有的核心依据。 明确登记效力:房产证“单独所有”的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在无相反证据推翻的情况下,优先认定为你个人财产。 综上,只要你老公的“放弃”行为合法有效(有书面依据),且房产已明确为你单独所有,他的子女无权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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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果女方和男方是念爱关系,女方有了孩子,男方又不要,又不出现,怎么办
建议向法院起诉,确认孩子与男方存在亲子关系(需要向法院申请做亲子鉴定),并要求男方支付扶养费。
当事人:你好 我想问一下谈对象期间男发给女方花钱 分开后需要退回吗
恋爱期间男方发给女方的钱,分开后是否需要退回,需根据款项性质具体判断。具体如下: 一般赠与无需退回: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期间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如一起吃饭、看电影等费用,属于一般性赠与,分手后赠与方无权要求返还。另外,在特殊节日或特殊日期,以“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转账,通常也被认定为赠与,赠与完成后不能要求返还。 附条件赠与可能需返还:若男方的赠与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如大额转账、赠送贵重物品等,可视为附条件赠与。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双方最终未结婚,条件未成就,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相关财物。 借款性质需返还:如果双方有证据表明该款项是借款,比如有借条,或者转账备注、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及是借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时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即使恋爱关系结束,女方也需要按照约定返还借款。 此外,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撤销情形,赠与人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
情侣买房写女方名字,但是男方出钱谁会亏
情侣买房落户女方名下,男方出钱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房产归属争议 若无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可能被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即使男方全额出资,也可能因登记行为被推定为对女方的赠与,尤其在双方已结婚或长期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法院可能倾向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女方个人财产。 若男方主张借名买房,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代持合意,如出资凭证、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若无法证明,借名买房主张可能不被支持。 离婚或分手时的财产分割风险 若双方结婚后离婚,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离婚过错等因素确定分割比例,男方不一定能全额收回出资。 若双方未结婚即分手,男方出资购房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以结婚为目的),若最终未结婚,男方可能有权要求女方返还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但需证明赠与附条件的事实。 债务风险 若房产存在抵押贷款,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可能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尤其是在双方有共同还款约定或实际参与还款的情况下。 若女方因其他债务问题,房产可能被法院查封、拍卖以清偿债务,男方的出资可能面临损失。 证据保留风险 情侣关系中,资金往来可能较为随意,若男方未保留足够的出资证据(如转账记录、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在发生纠纷时可能难以证明自己的出资事实,从而影响权益主张。 为降低风险,建议男方在购房前与女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出资情况、归属及处置方式,并保留好所有与购房相关的资金往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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