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解决法律问题,就上法临
猜你想问的是“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免”。空置房物业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减免的,但具体政策因地区而异。部分地区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示例:
· 兰州新区: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可减免50%物业费,需提供书面空置声明、水电使用记录等材料。
· 山东: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可减免60%物业费,需提供书面空置声明、水电使用记录等。
· 江苏镇江: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可减免70%物业费,需提供书面空置声明、水电使用记录等。
· 北京: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可减免70%物业费,需提供连续6个月水电燃气使用记录(低于基准值20%)等材料。申请减免的一般流程:
1.确认当地政策:查询所在地区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具体规定,包括空置时长要求、减免比例、申请条件等。
2.准备材料:通常需提供水电使用记录(显示连续空置期间用量极低)、房屋现状照片、物业确认函等材料,具体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3.提交申请:向物业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空置情况并附上相关材料,申请减免物业费。
4.审核与协商:物业公司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部分情况可能需实地核查。若符合减免条件,双方可协商确定减免比例和缴费方式。温馨提示:
· 空置房减免政策并非全国统一,需以当地实际政策为准。
· 申请减免时,建议提前与物业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不当导致申请失败。
· 若对减免政策或物业公司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物管科咨询或投诉,寻求帮助。
在石家庄市,空置房物业费的交纳规则如下:
一般情况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2010年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的空置物业,空置期间业主需按20%的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例如,若正常物业费为每月100元,空置期间每月只需缴纳20元。
特殊情况若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如约定空置房全额缴纳或更高/更低的减免比例),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需注意,合同约定优先于地方条例规定。
办理流程业主需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空置房信息,包括空置起止时间,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申报可能导致无法享受减免政策。
温馨提示:建议业主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确认具体交费标准和办理流程。若对政策或合同条款有疑问,可咨询当地住建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你好,可以讲一下具体的案件情况,我们根据案件给您最专业的处理建议。
空置房子是否可以申请减免物业费,需结合当地政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1. 地方政策规定部分地区出台了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政策,例如:
山东省: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最高不超过正常标准的60%。
石家庄市:空置超过3个月,仅需缴纳20%物业费(即减免80%)。
江苏省镇江市: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宅,物业费按70%缴纳,需提前向物业书面申请并提供水电使用记录等证明。
2.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若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减免条款(如约定空置期间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则可按合同执行。若合同未作相关约定,业主一般需按全额缴纳物业费。
3. 实际情况与证明材料即使当地有政策或合同有约定,申请减免通常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如:
提供连续空置期间的水电费账单,证明房屋无实际使用痕迹;
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房屋空置情况及申请减免理由。
温馨提示若当地无相关政策且合同未约定减免,单纯因房屋空置要求减免物业费,可能缺乏法律依据。建议业主先了解当地政策和合同条款,与物业友好协商,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是一个非常普遍且实际的问题。简单来说,对于普通住宅商品房,空置房未入住通常不能减免物业费。但不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存在例外情况。 以下是详细的法律和政策解析,请根据您所在地区进行判断: 一、核心法律原则:为什么一般不能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关键理解: 1. 物业服务的公共性:物业服务并非仅针对您户内的私人空间,而是面向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例如: ◦ 小区安保、门禁和监控 ◦ 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绿化 ◦ 电梯、水泵、消防等共用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 公共秩序的维护 ◦ 小区的整体管理运营 2. 业主身份的责任:只要您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成为业主),就自动成为小区物业服务的受益人,无论您是否实际入住。公共服务的提供不以单个业主是否实际使用为前提。您的房子空置,但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安保服务仍在持续运行,这些服务为您的房产提供了保值和维护的外部环境。 二、可能存在的例外情况(部分地区性政策) 虽然有上述法律原则,但部分省、市或自治区的物业管理条例或价格管理办法中,存在针对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鼓励性或阶段性政策。这些政策通常有严格限制: 1. 地区性差异:目前,江苏、山东、陕西、湖南、河北等部分省份的条例中,曾规定或仍规定空置房物业费可以按一定比例(如70%-90%)缴纳。 2. 关键前提条件:要享受减免,通常需要满足: ◦ “空置”的严格定义:通常是“连续六个月以上未装修、未入住”。仅未入住但已装修,可能不符合条件。 ◦ 申请和认定程序:业主必须主动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双方或第三方(如社区)共同确认。物业公司不会自动减免。 ◦ 减免比例和期限:各地规定不一,有的是长期按比例交,有的规定减免期限(如前24个月)。 ◦ 政策时效性:一些地方过去的政策可能已废止或调整,必须查询最新的、现行的本地规定。 三、需要区分的“特殊情况” 1. 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入住:如果因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漏水、墙体开裂等)导致您无法装修入住,您应首先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要求维修、赔偿或承担此期间的物业费),而不是直接
结论前置:空置房是否可以申请物业费减免,需根据当地政策、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房屋的实际状况来综合判断。在一般情况下,无特定减免事由时,业主通常需要全额缴纳物业费;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当地有相关政策、物业服务合同有明确约定,或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入住,业主可能有权申请减免法规部分物业费。
一、一般情况(无约定或法定减免事由时)
物业服务的公共性:
物业服务企业为整个小区提供的是综合性服务,这些服务并非针对某一户特定业主,而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即使某户房屋空置,小区的保安、保洁等人员依然需要履行其职责,保障小区的整体安全和清洁。因此,业主不能以未享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通常需全额缴纳:
在无特定减免事由的情况下,业主通常需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全额缴纳物业费。例如,在(2021)湘0112民初10064号案例中,尽管房屋空置,法院仍判决业主支付90%的物业服务费,仅驳回了物业公司的违约金请求。
二、可以申请减免的情况
当地有相关政策规定:
考虑到空置房业主的实际情况,某些地方政府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允许空置房业主在一定条件下减免部分物业费。具体减免比例和条件由当地价格、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制定。例如,部分地区对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物业费可按一定比例(如70%-90%或仅20%)交纳。
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约定:
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空置房可以减免物业费或者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物业费,那么业主就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申请减免。例如,合同可能法规约定房屋空置超过一定期限后,业主可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核实后,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物业费。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入住:
如果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该问题是开发商的责任,导致业主无法正常入住,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要求减免物业费。在这种情况下,业主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房屋的质量问题和其对入住的影响,如房屋质量检测报告、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等。
三、建议与操作指南
咨询当地政策:
业主应首先咨询当地的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了解是否有相关的减免政策或规定。
查阅物业服务合同:
仔细查阅物业服务合同,看是否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约定。
提供证据并协商:
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入住,业主应及时收集证据并与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各地政策,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免,具体情况如下:1. 法律层面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意味着,从法律角度,物业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如保安巡逻、电梯维护、绿化养护等,这些服务不会因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停止,因此业主不能以未实际入住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2. 地方政策层面
· 合肥市:目前合肥市尚无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的相关政策。根据《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物业公共服务费自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起由业主交纳,未对空置房物业费减免作出规定。
· 其他地区:部分地区有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如江苏省镇江市自2025年2月1日起,规定住宅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按70%交纳;山东省部分地区对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物业费可减收至60%或更低。但这些政策因地区而异,合肥市目前不适用此类政策。3.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可通过业主大会等形式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或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主张权利,但单纯以房屋空置为由要求减免物业费,通常缺乏法律依据。综上,在合肥市目前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下,空置房物业费一般不能减免,建议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协商,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相关争议。
空置房一直没住,物业费有可能减免,具体需视情况而定。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但部分地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空置房减免物业费。例如江苏镇江规定,市区空置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物业费最多交70%。山东青岛则规定,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业主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从空置之日起,物业公共服务费包含电梯运行费按照六折收取。
此外,即使所在地区没有统一的减免政策,业主也可与物业公司协商。部分物业公司为提高收缴率,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打折方案。
控制房(即长期未居住的房屋)的物业费一般不可减免,但具体是否可减免需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地方政策规定。以下从多个维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法规基础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必须对长期空置房屋的物业费进行减免。物业费的收取主要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如小区安保、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就应按合同约定缴纳费用。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质,且服务持续进行,不会因个别业主的房屋是否居住而减少或停止。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中可能包含对长期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的特别约定。例如,有些合同会规定,若房屋连续空置超过一定时长(如6个月或12个月),可以减免一定比例(如10%-30%)的物业费。因此,业主应仔细审查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以确定是否存在此类减免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业主可以依据合同申请减免物业费。
三、地方政策规定
部分地方政府为平衡业主与物业的利益关系,可能出台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政策。这些政策可能规定,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经业主申请并经物业公司确认后,可按一定比例(如70%-90%)缴纳物业费。业主可通过当地政府网站、社区咨询等方式了解所在地区是否有相关政策,并按照政策要求申请减免物业费。
四、特殊情况下的减免可能
房屋质量问题: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漏水、结构问题等,且这些问题影响了业主的正常居住,并且责任在开发商,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要求减免物业费。此时,业主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
物业服务不到位:若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垃圾清理不及时、安保措施不到位等,导致业主的生活受到明显影响,业主可以通过保留证据(如照片、视频记录)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要求减免物业费。在这种情况下,业主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物业服务的不到位。
长期不住的房子,物业费一般不可减免,但具体是否可减免需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地方政策规定。以下是从不同角度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法规基础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必须对长期空置房屋的物业费进行减免。物业费的收取主要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如小区安保、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就应按合同约定缴纳费用。这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障物业公司正常运营和提供服务的基础。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中可能包含对长期空置房屋物业费减免的特别约定。例如,有些合同会规定,若房屋连续空置超过一定时长(如6个月或12个月),可以减免一定比例(如10%-30%)的物业费。因此,业主应仔细审查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以确定是否存在此类减免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业主可以依据合同条款向物业公司申请减免物业费。
三、地方政策规定
部分地方政府为平衡业主与物业的利益关系,可能出台关于空置房物业费的政策。这些政策可能规定,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经业主申请并经物业公司确认后,可按一定比例(如70%-90%)缴纳物业费。业主可通过当地政府网站、社区咨询等方式了解所在地区是否有相关政策。如果所在地区有此类政策,业主可以依据政策规定向物业公司申请减免物业费。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一般由于你自己原因空置的,不减免。
您好,可以具体说说什么情况么?我可以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你好,可以将具体案情详细的跟我们陈述一下,我们再结合案情给你专业的处理意见。
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免,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主要情形:
1. 地方政策规定部分地区的政府出台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但具体标准和条件因地区而异。例如:
长沙:2025年3月起,交房次月起连续空置至第24个月,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从第25个月起至空置结束,按90%交纳。
青岛: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业主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从空置之日起,物业公共服务费(含电梯运行费)按6折收取。
兰州:业主房屋满足水、电、燃气连续6个月零使用,且未装修或未出租的,提前书面申请并经物业登记确认后,从第七个月开始按70%交纳物业费。
2.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条款,例如约定空置一定期限后可按一定比例减免物业费,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 协商解决即使当地没有相关政策且合同未约定,业主也可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说明空置情况和经济压力,部分物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优惠或调整,但物业没有必须同意的义务。
温馨提示:若所在地区无明确政策且合同未约定,建议先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商,了解其态度和可能性。若协商无果,可进一步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是否有其他可行途径。
房子没住不能免缴物业费,但在符合条件时可申请减免(非法定强制,以地方政策或合同约定为准)。下面分法律依据、减免条件、各地差异、申请流程和维权建议说明。
一、法律核心原则:不得因未入住拒缴
《民法典》第944条明确:业主应按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按约定和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绝支付。原因在于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服务对象是整个小区,包括公共区域保洁、绿化、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这些服务不会因个别业主未入住而停止,成本需全体业主分摊。
二、可减免的两种情形
1. 地方有明确空置房减免政策:多数城市规定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可申请减免,比例一般在**30%-50%**之间,部分城市有特殊规定。例如:青岛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按60%交纳;石家庄空置3个月按20%交纳;镇江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按70%交纳;兰州按70%收取。
2. 物业服务合同有减免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空置满一定期限可减免物业费,按合同执行。
三、重庆地区特殊规定
重庆目前无全市统一的空置房强制减免政策,核心规则如下:
• 物业交付后,业主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不得以未入住拒缴。
• 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经业主与物业协商一致,可适当减免。
• 部分区县参考旧规定(渝价〔2004〕778号):业主书面告知物业并经确认,连续停止使用物业6个月以上,可按**70%**交纳物业费(该文件部分条款已调整,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
四、申请减免的核心条件
1. 空置时长达标:通常需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部分城市为3个月,中间入住会中断计算。
2. 未投入使用:房屋未出租、未装修入住(装修期一般不算空置)。
3. 低耗证明:水电气连续低耗或零耗记录(如每月用电少于5度),这是证明空置的关键证据。
4. 书面报备:提前以书面形式(如纸质函件、快递回执)向物业公司提交空置申请,明确空置起始时间、期限等。
五、实操申请流程
1. 准备材料:书面空置申请、房屋交接证明、水电气缴费记录(近6个月)、物业巡查记录(如有)、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 提交申请:向物业公司提交材料,双方确认空置状态并签署确认书。
3. 办理减免:按政策或协商结果,签订减免协议,按比例缴纳物业费。
你好,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是否可以减免的问题,我为你做更细致的法律分析:
一、核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只要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不能以“没住”或“不需要”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二、具体减免情形
1. 看地方政策
全国没有统一规定,但不少省市有地方细则。例如:
◦ 多地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房,可按70%-90%的比例缴纳物业费。
◦ 部分地区要求空置房需向物业报备后才能享受减免。
2. 看合同约定
查看你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空置房的减免比例或条件,就按照合同执行。比如有的合同约定空置满3个月按80%缴费。
3. 协商解决
如果没有政策和合同约定,你可以主动与物业协商,说明房屋长期空置的情况,争取达成一定的减免共识。
三、实操建议
1. 先确认政策:查询黄石市当地的物业管理条例或相关政策,了解空置房的具体规定。
2. 保留空置证据:准备好房屋未入住的证明,如水、电、燃气缴费记录(几乎无消耗)、小区监控截图等。
3. 书面沟通:向物业提交书面的空置房减免申请,留存沟通记录,避免口头约定产生纠纷。
关于空置房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目前国家层面没有统一规定,主要取决于地方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1. 如果符合地方政策规定部分可以主张减免。
2.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空置房物业费的减免比例或条件,那么按照合同执行。例如,合同可能约定空置房按一定比例(如70%、80%)缴纳物业费,或根据空置时间长短分档减免。
3. 无明确政策或合同约定的情况若地方无相关政策,且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空置房减免事宜,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种情况下,业主一般需全额缴纳物业费,但可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定的减免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