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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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和朋友合开且未运营的公司,优先走简易注销(满足条件的话),流程快、材料少。不符合条件则走普通注销,需完整清算与公示。以下是可直接落地的步骤与要点。
一、先判断走哪种注销
- 简易注销(推荐):未实际经营、无债权债务、无欠税欠费、无异常记录、未领/已缴销发票。
- 普通注销:有经营、有债务、税务异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
二、简易注销流程(约20-23天)
1. 决议解散:和朋友(全体股东)开股东会,形成书面解散决议(全体股东签字)。
2. 税务注销: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提交清税申报;无欠税无异常,3个工作日内出《清税证明》;未涉税/未领用发票可免办清税证明。
3. 公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填报《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示期10天;有异议则转普通注销。
4. 工商注销: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蓉易办”或“天府通办”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承诺书截图、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3个工作日内出《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 收尾:注销银行基本户、社保/公积金账户;缴销公章等印章。
三、普通注销流程(约60-90天)
1. 成立清算组:股东组成清算组,10日内到登记机关备案并公示清算组信息。
2. 清算:清理公司财产、编制报表、处理债权债务;出具清算报告,经股东确认。
3. 债权人公告:公示系统发布45天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 税务注销:同简易注销,异常需先补申报、缴罚款、缴销发票与税控设备。
5. 工商注销:提交注销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等;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通知。
6. 收尾:同简易注销。
四、必备材料清单
- 简易注销: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
- 普通注销: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债权人公告样张。
五、常见问题处理
- 税务异常:先补申报、缴税款与滞纳金,解除异常后再注销。
- 经营异常:按列入原因整改(如补年报),申请移出后再注销。
- 股东意见不一致:按公司章程处理;章程无约定,需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协商不成可诉讼解散。
- 材料丢失:营业执照丢失可登报声明作废,再申请注销;公章丢失需补刻或出具相关说明。
合作开办公司注销通常有以下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公司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和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一、普通注销流程
成立清算组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委托第三人担任。
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名单。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一般为45日。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开展清算工作
清算组接管公司财产,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合伙人确认。
按顺序清偿债务: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编制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编制清算报告,详细说明清算过程、财产处置、债务清偿等情况,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全体合伙人确认。
申请注销登记
携带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股东会决议、清算组备案通知书等材料,向公司登记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公司终止。
二、简易注销流程(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公司)
确认适用条件
公司未开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且不存在未结清的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等。
公示承诺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方可继续办理。
提交申请
公告期满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办理注销登记。
注意事项:
注销前需确保公司税务、社保、银行账户等均已结清,避免遗留问题。
若公司存在未了结的诉讼、行政处罚等情况,需先处理完毕才能注销。
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确保合规办理。
一、核心流程
未运营公司的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两种方式,你这种未实际运营的情况,可优先选择流程更简便的简易注销。
二、简易注销流程(推荐)
1. 适用条件: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无债权债务。
2. 步骤
◦ 公示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
◦ 提交材料:公示期结束后,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材料。
◦ 审核注销: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结注销登记,公司主体资格终止。
三、普通注销流程(若不满足简易注销条件)
1. 清算组备案:成立清算组并向登记机关备案,同时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公示期45天)。
2. 税务注销: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缴销发票,取得清税证明。
3. 工商注销:公告期满后,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4. 注销其他资质:注销银行账户、社保账户、公章等相关资质。
四、注意事项
• 若公司存在未年报、税务异常等情况,需先处理异常状态,才能启动注销流程。
• 所有股东需对注销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文件。
你好,可以讲一下具体的案件情况,我们根据案件给您最专业的处理建议。
对于几年前和朋友一起开设但未进行营业的公司,现在要注销,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主要包括确定注销原因与类型、成立清算组并备案、通知债权人并公告、提交注销申请材料、审核与注销登记以及后续事项处理等步骤。
详细解答:
确定注销原因与类型:
注销原因:首先,需要明确公司因何原因需要注销。常见的原因包括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公司未进行营业,可能是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其他原因。
注销类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注销类型。如果公司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可以考虑简易注销;否则,应选择普通注销。
成立清算组并备案:
成立清算组:自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成员可以由股东组成,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担任。
备案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清算组成立的决议文件等。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处理债权债务: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事宜。由于公司未进行营业,可能债权债务较少,但仍需仔细核查。
提交注销申请材料:
准备材料:包括《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依照规定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已领取的纸质版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内无异议即可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审核与注销登记:
审核材料: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注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注销登记:经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会作出准予注销的决定,并收缴营业执照正、副本,完成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后续事项处理:
银行账户注销:持注销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社保账户注销:前往社保局注销公司的社保账户。
针对您提出的“几年前和朋友一起开的公司没有进行运营,现在要注销的话,走什么流程”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注销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注销流程概述
股东会决议:
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就公司注销事宜形成决议。决议内容应包括注销原因、清算组成员的确定等。
成立清算组:
根据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工作。清算组成员通常由股东组成,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担任。
清算工作:
清算组需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算,包括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税务注销:
在清算工作完成后,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提交清算报告、税务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确保公司税务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工商注销:
税务注销完成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注销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税务注销证明等材料。
银行账户注销:
在公司工商注销完成后,还需前往银行注销公司银行账户,确保公司资金账户的关闭。
其他注销: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能还需注销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等其他相关账户。
二、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股东会决议的通过:
确保股东会决议的通过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决议无效而导致的后续问题。
清算组的成立与运作:
清算组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清算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在清算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公司财产、账簿等文件资料,以备后续查验。
税务注销的合规性:
在税务注销过程中,应确保所有税务事项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因税务问题而导致的注销失败或后续法律纠纷。
工商注销的提交材料:
提交工商注销申请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材料问题而导致的注销延误或失败。
银行账户注销的确认:
在银行账户注销前,应确认公司账户内无余额或已妥善处理余额,避免因账户问题而导致的后续麻烦。
若公司没运营,可优先考虑简易注销流程,若不满足简易注销条件,则需走普通注销流程。具体如下:
简易注销流程(7-10天办结)
第一步: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简易注销公告”模块,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所有投资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后上传,提交公告,公示期为10天。
第二步:申请注销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登录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线上服务平台,选择“注销登记-简易注销”,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系统会自动比对税务、社保等部门信息,确认无异常后,3-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生成《注销通知书》,可在线下载打印,注销完成。
普通注销流程(40天左右办结)
第一步:清算组备案:成立清算组,由公司董事组成,也可按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名单,也可线下到登记机关窗口办理,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股东会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第二步:发布债权人公告:清算组备案后,同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青岛市级以上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45天,告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第三步:办理清税和社保注销:向税务部门申请清税,缴销发票、结清税款和滞纳金,税务部门10日内办结。同时结清员工工资和社保欠费,社保部门自动同步注销信息。
第四步:提交注销登记申请:公告期满后,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解散决议或注销决定、清算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申请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并收缴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注销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