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洲 律师
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零四条,对违反社会公德,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4-05-26 05: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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