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洋洋 律师
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性同意年龄是14岁,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个人可以自主决定发生性交行为的最低年龄是14岁。那么现在您妹妹已经满了16岁,如果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如果双方是自愿的,男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发生性关系的,男方则构成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既然您妹妹是自愿与她男友发生性关系,所以妹妹男友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4-07-19 06: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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