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凯 律师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4-08-10 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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