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南方13年没给抚养费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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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费给付范围为未成年子女日常生活、教育和健康所必须,超过必要范围的费用,父母一方应当事先和另一方协商,征得其同意。 2、生活费给付的范围和数额,应着重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也要与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相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4-08-19 0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