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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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4-09-08 09: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