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十年未缴纳社保费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接到投诉后,会予以调查,如果投诉事项属实,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解答于 2024-10-01 02: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