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晖 律师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以营利为目的,两年内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以借款或其它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80万以上,或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或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去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进行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解答于 2025-02-12 0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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