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没有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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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鉴定意见书是事故认定书作出的依据之一,并非载明原因的法律文书。载明火灾发生原因的法律文书为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使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情况复杂、疑难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51条;《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18条、29条、第32条、第35条、第39条。

解答于 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