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议文 律师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中,行为人对仅凭一张借条主张债权,不能证明借款来源和借款已实际交付的事实,且对借款的交付时间、地点、数额和付款前现金的保存方式等具体情况的陈述存在多处前后不一致的,不足以认定借款事实的存在,其债权主张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5-02-25 0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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