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入住率达到50%以上:这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即可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如果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联名申请:由五名以上业主联名,或者由建设单位发起,向相关地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业主或建设单位向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业主联名签字的申请书、业主信息等。 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员包括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等。 筹备小组开展工作:筹备小组负责起草并公布《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完成后,应在30天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5-02-25 04: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