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议文 律师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5-04-04 00:59:25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