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左腿髌骨脱落,韧带撕裂可以评残吗

律师解答
点击解锁可查看全部内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需根据具体伤情确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鉴定时机: 3个月内适用于以原发损伤作为鉴定依据的案件,如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颅骨和颌骨缺损,肋骨骨折(无并发症),肋骨缺损,牙齿脱落,椎体压缩性骨折(不含脊髓损伤)等。但需谨慎把握,鉴定后可能影响“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 3个月以上适用于面部或体表痕(含色素沉着)、非神经损伤所致的视听觉功能障碍、骨盆或肋骨骨折的畸形愈合、未进行手术的肢体骨折、行开放复位内固定术的肢体骨折(愈合趋势良好,未出现其他并发症)、肢体运动功能障碍(不含神经源性损伤)等。 6个月以上适用于以损伤并发症或后遗症作为鉴定依据的案件,如神经损伤所致的视听觉功能障碍、神经损伤所致的性功能障碍、颅脑损伤或中枢神经损伤后遗留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肢体运动功能及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脊髓损伤导致四肢瘫、截瘫、大小便失禁、周围神经损伤、脏器损伤后功能障碍、肢体软组织严重损伤明显影响肢体功能、四肢多发严重骨折以及累及大关节的骨折明显影响运动功能等。 1年以上适用于颅脑损伤致外伤性癫痫、肢体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骨不连等。 需注意,以上时间仅为参考,具体鉴定时机应以临床治愈或好转标准为准,即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治疗终结,症状消失或稳定,体征达到相对固定,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难以继续恢复。若伤情复杂或存在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或专业鉴定机构,以确定最适合的鉴定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解答于 1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