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分割核心看购房资金来源,结合2025年2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1. 夫妻共同出资:若购房款来自婚后工资、共同经营收入等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只登记女方名字,仍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综合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离婚过错等因素判决,同时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2. 女方个人出资:若能证明购房资金是女方婚前存款、婚前房产变卖款等个人财产,该房产会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只是部分资金来自女方个人财产,其余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因女方个人出资情况对其适当多分。 3. 父母出资:若女方父母全款出资且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若女方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赠与对象,或为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结合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长等确定分割比例,可能判决房屋归出资多的一方,同时由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民法典
解答于 1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