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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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前述规定可知,婚姻存续期间的双方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都可以请求分割,对方的住房公积金等婚后缴纳部分也可请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4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