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一般是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的,按照你描述的如果对方婚姻登记地是在深圳,是适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的。 结婚: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如果协议选择了适用特定法律的,从约定。如果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如果最终适用的准据法是中国法的,则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夫妻双方离婚时原则上只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当事人自愿将其个人财产分给配偶。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国《民法典》重婚罪的认定标准:重婚一般表现为,明知自己是有配偶的人和他人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果已经举行了婚礼,这是足以构成重婚罪的;没有举行婚礼,只要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进行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罪了。 男方父亲给的钱,女方肯定是没有权利要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一、重婚罪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上,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3、重婚罪的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此基础上又分为两种,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称为重婚者;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称为相婚者;‘ 4、主观方面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二、重婚罪的界限包括: 1、重婚罪与重婚行为的界限。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因配偶外出长期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被拐卖后再婚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者婚后受虐待外逃而又与他人结婚的等,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且主观恶性较小,不以重婚罪论; 2、 重婚罪与同居行为的界限。同居既可以是有配偶的人与有配偶或无配偶的他人同居,也可以是双方都无配偶的人同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解答于 2023-06-24 10: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