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4月9号借了20000给我,收了我利息1800.3个月还18200.然后他这个钱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在中途他找我借了5000.差我们公款8000.一共13000.现在人死掉了,她借人家的20000的债主找到我,我给他打了借条,现在该还钱了,但是她老公现在说不认我们的13000.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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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解答于 2023-07-11 1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