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是我们之前在网上认识一个供应商,他说他们公司是做销售产品的,叫我们给他们供应农场品,后面我们去到贵阳谈合作,他们公司成中间商,代销售商品,后面我们就和他们公司签了一个合同,交了18000的佣金,现在我们这边感觉他们公司是空壳公司,想终止合作,他们那边不同意,我想问一下,现在应该怎么解决呢?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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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刚签订三天,还未实际履行。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答于 2023-08-20 11: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