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有朋友到我家偷盗我姐一万块钱黄金。 当时报过案。 当警察联系他时他来我家求情。归还东西并说事后拿一万块作为补偿。 念在多年朋友一场的份上做了伪证。但现在他不给补偿。我想翻供会有责任吗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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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如果只有谅解书,没有和解协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解答于 2023-09-25 01: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