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阳 律师
新疆炎黄律师事务所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参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解答于 2023-10-30 15: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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