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弋婷 律师
上海浩信(温州)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程序为:1、当事人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复核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4、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解答于 2023-12-19 01:03:45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