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雪敏 律师
广东格典律师事务所
1、给对方发放律师函,告诫对方我方的态度,以及在律师函中约定出结清运费的时间,同时说明清楚,不结清运费,会面临我方将要采取的法律手段去维权。 2、法院申请多元调解 3、法院起诉 法院为一般为货物取货地,货物接受地,对方公司所在地,这三者任意一地法院所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解答于 2024-01-21 03: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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