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格 律师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1、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非夫妻间另外有约定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当事人协商分割。 3、若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但若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可以会照顾生活困难一方,予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4-03-21 14:41:15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