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失踪那样子处理呢?

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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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就寻找失踪人口的工作方法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其中《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中要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7)其它疑似被侵害的。 如果是正常的失踪,没有其它被害嫌疑,则不给予立案。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面临人身安全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不受时间限制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它情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解答于 2024-04-23 02: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