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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山林被侵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收集证据
权属证明:查找并保存山林的权属证书,如林权证、土地证等,明确山林归属集体。
历史文件:收集与山林相关的承包合同、分山记录、缴费凭证等历史文件,证明集体对山林的长期使用和管理。
现状证据:拍摄被侵占山林的照片、视频,记录侵占范围、树木砍伐情况、施工痕迹等,同时保留相关证人证言或录音,证明侵占行为的存在。
协商解决
主动与侵占方沟通,保持冷静和理智,明确指出其行为侵犯了集体权益,要求其停止侵占并返还山林。
协商过程中,可邀请村委、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或第三方调解机构参与,记录协商过程和结果,形成书面协议或会议纪要。
行政调解
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请求其介入调解。
相关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责令侵占方改正违法行为,并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法律诉讼
若行政调解无果,可代表集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占方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诉求,明确山林权属和侵占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集体权益。
刑事报案
若侵占行为涉嫌犯罪,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占罪等,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侵占方的刑事责任。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建议集体组织保持冷静,依法依规行事,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支持,确保维权行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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