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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8年被辞退,涉及的赔偿主要包括未休年假补偿和辞退补偿(或赔偿金),具体计算如下:
一、未休年假补偿
年假天数确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每年应享受5天年假。若您的累计工龄(含此前工作经历)为8年,每年应休年假为5天。
未休年假工资计算未休年假工资 = 日工资 × 未休天数 × 300%(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已支付的100%工资,实际额外补偿为200%)。日工资 = 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剔除加班费)÷ 21.75天。
示例:若您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日工资约为367.82元。若当年应休5天年假未休,额外补偿为:367.82×5×200%=3678.2元367.82×5×200\%=3678.2元367.82×5×200%=3678.2元
二、辞退补偿或赔偿金
合法辞退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如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胜任工作等)、第41条(经济性裁员)等规定合法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平均工资工作8年,经济补偿金为8个月工资。
违法辞退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 2 = 工作年限 × 月平均工资 × 2工作8年,赔偿金为16个月工资。
注意事项:
未休年假补偿和辞退补偿(赔偿金)可同时主张。
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及时主张权利。
具体金额需结合实际工资、辞退原因等确定,建议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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