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日期是如何计算的

2026-01-12 14: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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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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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日期的计算规则如下:

1. 起算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间以日为单位计算,开始的当日不计入期间,从次日开始计算。例如,犯罪嫌疑人在1月1日被刑事拘留,那么计算拘留期限时,1月1日当天不计入,从1月2日开始作为拘留期限的第一天。

2. 期限计算


一般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0天(3天提请逮捕期限 + 7天检察院审查期限)。

特殊情况:如果案件情况特殊,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即公安机关可在拘留后的7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加上检察院审查的7天,这种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再加上检察院审查的7天,这种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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