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取保候审的决定标准是什么

2026-01-30 03:47:50

8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法律解析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一、法定的积极条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即可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罪行较轻)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这是最常见、最核心的条件)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程序性规定)


二、关键考量因素:“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是法院审查的重中之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社会危险性”通常指以下情形:


·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在审判阶段,法院会重点评估:


· 案件的性质和情节:是否属于暴力犯罪、主犯从犯、犯罪动机、手段等。

· 证据的固定情况: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证据已基本固定,串供、毁灭证据的风险相对降低。

· 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包括前科劣迹、一贯表现、悔罪态度、是否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

· 是否具备有效的保证条件:能否提供合格的保证人或者足额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相关精选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