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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交保险,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与单位协商: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工30日内应办理社保登记。可与单位沟通,要求其依法补缴社保,明确补缴时段、险种,让单位承担滞纳金,个人只缴个人部分,并保留好沟通记录。
向相关部门投诉:可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举报,按语音提示操作或转人工,告知工作人员个人及单位信息、未缴社保时段等。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搜索“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进行线上举报,还能登录当地人社APP或公众号举报。此外,可前往单位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线下投诉,需携带举报信、证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若当地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还可拨打12366税务热线或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举报。
申请劳动仲裁:若因单位未缴社保想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取经济补偿,或要求赔偿医保、工伤等待遇损失,可申请劳动仲裁。自知道权利受损起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身份证明等材料。仲裁委一般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45日内作出裁决,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
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对仲裁裁决不服,或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待遇,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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