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2026-02-05 00: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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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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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征税行为

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款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以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请的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例如减免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等。

发票管理行为

包括发票的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行为。

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如冻结存款、扣押财物)和强制执行措施(如拍卖财物、划扣税款)。

行政处罚行为

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等行政处罚。

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颁发税务登记、开具完税凭证、行政赔偿、行政奖励等职责的行为。

资格认定行为

如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或取消等行为。

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纳税担保不予确认或确认不当的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税务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行为,如拒绝公开信息、公开信息不准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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