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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流水认定涉案金额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明确关联性首先判断流水与案件的关联性,仅与犯罪行为直接相关的资金往来才计入涉案金额。例如,在诈骗案中,被害人转给犯罪嫌疑人的款项流水属于涉案金额;在帮信罪中,需区分支付结算资金与正常资金。
区分合法与非法交易若流水包含合法经营、正常借贷等非涉案资金,需予以剔除。例如,商家正常经营的交易流水不应计入犯罪金额,仅计算与犯罪活动相关的部分。
关注资金流向与用途追踪资金的最终去向和用途,多层流转的资金需结合上下游交易情况判断。例如,资金经多个账户流转后用于犯罪活动,需认定最终用于犯罪的部分为涉案金额。
结合其他证据印证银行流水需与合同、证人证言、电子数据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例如,合同约定的金额与流水记录不一致时,需综合判断实际涉案金额。
处理复杂流水情况对于循环交易、虚假交易或难以区分合法与非法的部分,需综合全案证据判断。例如,通过资金流转轨迹、交易时间、交易对象等要素,确定真正与犯罪相关的金额。
特殊案件的认定规则不同罪名有特定的认定标准,例如:
帮信罪:以单向流入资金超过30万元且至少3000元经查证为涉诈资金为入罪标准。
诈骗罪:以被害人实际被骗金额为准,多次诈骗可累计计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吸收资金总额(含本金)计算,已归还部分仍计入金额,但可作为量刑从轻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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