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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撞残人(构成伤残)的赔偿分基础治疗类+伤残专属类+其他合理损失,以下是完整项目与关键要点👇
一、基础治疗康复类(实际支出为主)
1. 医疗费:诊疗、药品、住院、手术、检查等,凭票据+病历;后续治疗费可按医嘱或鉴定主张
2. 误工费:误工时间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算,无固定收入可按近三年平均或同行业平均工资
3. 护理费:护理人数、期限以医嘱/鉴定为准;护理人有收入参照误工费,无收入按当地护工标准;定残后需长期护理的,按护理依赖等级(完全/大部分/部分)计付
4. 交通费: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就医/转院实际支出,凭正式票据
5.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当地标准(各地有差异)
6. 营养费:按医嘱或鉴定确定的期限、标准计付
7. 康复费:为恢复功能产生的训练、理疗等必要支出
8. 鉴定费:伤残等级、护理期、误工期、后续治疗费等司法鉴定支出
二、伤残专属赔偿(核心大额项目)
1. 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1级100%、10级10%)×赔偿年限(≤60岁20年;60+每增1岁减1年;≥75岁5年);多数地区已城乡统一标准
2. 残疾辅助器具费:轮椅、假肢、助听器等,按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更换周期、维修费用可按配制机构意见或鉴定确定
3.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扶养年限÷扶养人数×伤残系数;未成年人算至18岁,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成人按20年(60+同减、75+按5年)
4. 精神损害抚慰金:依伤残等级、侵权过错、后果等确定;司法实践中伤残越高、金额越高(各地有裁量区间)
三、其他合理损失
因事故直接产生的财产损失(如衣物、随身物品、残疾后适配的特殊生活用品),凭票据或合理主张
关键提示
1. 必须先做伤残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护理依赖等,是主张伤残类赔偿的核心依据
2. 交强险优先赔付,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仍不足由侵权人补足
3. 证据务必完整:医疗费票据、病历、误工证明、收入流水、鉴定意见书、辅助器具票据等
需要我按你所在省份,整理一份含当地赔偿基数(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伤残系数对应表、精神损害抚慰金参考区间,以及可直接套用的各项赔偿计算公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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