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资料退回吗

2026-02-09 14: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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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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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结论:工伤鉴定(含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核心归档材料原件通常不退回,仅部分核验用原件会返还;机构只留复印件/扫描件存档。以下是分情形规则和实操要点👇


一、核心区分:哪些退、哪些留


1. 必留档(一般不退原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鉴定结论书、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原件、完整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等。这些是法定行政档案,用于后续待遇审核、复议诉讼、复查追溯。


2. 核验后退回(多为个人证件类):身份证/社保卡原件、未要求留存的病历原件、检查报告原件等——鉴定机构仅核验身份、伤情真实性,留存复印件/扫描件后,原件返还本人。


3. 特别提示:不少地区(如呼和浩特)明确标注“鉴定材料收讫后概不退还”,务必提前自行复印留存。


二、关键规则依据


• 核心逻辑: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属行政程序,材料需归档备案、保证可追溯;《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未强制要求退回原件,仅要求提交完整材料,实操以各地经办规则为准。


• 核心原则:损失补偿、证据留存优先——防止后续待遇争议、骗保风险,机构必须留档核心材料。


三、实操要点&风险规避


1. 提交前:所有材料先复印/扫描留存,尤其是劳动合同、诊断证明、病历、工伤认定书等核心文件;提交时主动标注“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 提交时:优先交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章),仅带原件供现场核验;确需交原件,索要材料接收回执(注明材料名称、数量、提交日期),避免后续扯皮。


3. 鉴定后:结论出具后,联系经办窗口/鉴定委员会,明确哪些原件可领、何时领;需补材料或复查,按要求提交即可。


4. 补救办法:若原件被留档,凭本人身份证到鉴定机构/社保部门申请复印档案材料,加盖“与原件一致”公章,效力等同原件,可用于仲裁、诉讼。


四、特殊情形


• 材料提交错误/补正:若因材料不全、主体错误等被退回补正,按要求修正后重新提交即可——退回是为补正,非最终归档。


• 跨省/跨机构鉴定:规则基本一致,核心材料留档、核验原件返还;具体以受理机构的书面告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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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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