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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办婚姻离婚,优先看是否受胁迫、是否在撤销期内;超期则走协议/诉讼离婚。下面分路径讲清楚👇
一、先判断:可撤销 vs 离婚
1. 可撤销婚姻(优先走这个,更彻底)
适用:因胁迫结婚(父母/他人强迫、威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52条
期限:胁迫终止/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期只能走离婚
后果:婚姻自始无效,不算“离过婚”,财产按同居处理、照顾无过错方
申请:向法院起诉撤销(不是民政局)
2. 离婚(超撤销期、或无胁迫仅包办)
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6、1079条
包办婚姻是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重要理由
二、路径一:协议离婚(双方同意最快)
1. 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协商一致
2. 签书面离婚协议(3份)
3. 共同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
4. 30天冷静期,期满后30天内共同去领离婚证
5. 未按时领=撤回申请
三、路径二: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谈不拢)
1. 准备材料
起诉状(写明:包办婚姻、无感情、要求离婚)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证据:包办/胁迫证据(聊天记录、录音、证人、报警记录、村委会/居委会证明)、感情破裂证据(分居、争吵、家暴等)
子女/财产证据(出生证、房产证、流水等)
2. 管辖法院
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
3. 流程
立案→缴费→法院送达
诉前调解(多数法院先做)
开庭:举证包办+感情破裂
判决:包办婚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判离
生效:一审15天不上诉即生效;不服可上诉
四、路径三:撤销婚姻(受胁迫且在1年内)
1. 向法院提交撤销婚姻申请书/起诉状
2. 证据:胁迫事实(威胁、强迫、限制自由的录音/录像/证人/报警记录)
3. 期限:胁迫终止/恢复自由起1年内(超期只能离婚)
4. 判决:婚姻自始无效,无夫妻关系,财产按同居分割、照顾无过错方
五、关键证据(必准备)
包办/胁迫:父母/他人强迫的聊天、录音、证人证言、报警记录
感情破裂:分居证明、争吵记录、家暴证据、无共同生活证据
身份与婚姻: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六、重要提醒
包办婚姻违法(《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
受胁迫优先走撤销(1年内),比离婚更彻底
超期走诉讼离婚,以“包办婚姻、未建立感情、确已破裂”为理由,判离概率高
遇家暴/限制自由:立即报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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