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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消费诈骗收集有效证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通讯记录
通话记录:保存与诈骗者的通话记录,包括通话时间、时长、对方号码等信息。可通过手机通话记录功能截图或导出记录。
短信记录:保留诈骗相关的短信,包括诈骗分子发送的链接、要求操作的指令等。截图或复制短信内容,确保包含发送时间、对方号码等信息。
聊天记录:若通过微信、QQ、微博等社交软件沟通,截取完整聊天记录,包括双方账号信息、聊天内容、交易金额及时间等。可使用软件自带的截图或备份功能,也可手动截图保存。
网络信息
网页截图:对诈骗涉及的网页进行截图,需包含网址、页面内容、操作提示等信息。注意截图要清晰显示域名、链接等关键信息,避免仅截取部分页面。
APP界面截图:若通过特定APP进行诈骗,保存APP的登录页面、操作界面、交易记录等截图,记录APP名称、版本号等信息。
直播记录:若涉及直播带货诈骗,可录制直播过程或保存直播回放链接,记录主播信息、商品介绍、承诺内容等。
资金往来
转账记录:保存转账凭证、支付记录,包括转账时间、金额、收款账号、交易流水号等信息。可通过手机支付软件、网上银行等平台导出交易明细,必要时到银行柜台打印流水。
支付凭证:保留支付截图、电子发票、订单详情等,证明消费行为及支付金额。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可下载支付记录作为证据。
商品及服务证据
商品照片:拍摄收到的商品照片,对比与商家宣传的差异,如商品外观、材质、功能等。拍摄时注意包含商品标签、包装等信息。
服务记录:若涉及服务诈骗,保存服务合同、服务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明服务内容、承诺及实际履行情况。
鉴定报告:若怀疑商品质量、真伪等问题,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作为证据。
其他证据
证人证言:若有旁人目睹诈骗过程或知晓相关情况,可让其出具书面证言,说明所知的诈骗情况。
视听资料:保存诈骗过程中的录音、录像,如电话录音、视频通话记录、监控视频等,记录诈骗行为及双方交流内容。
书面材料:保留与诈骗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通知等书面材料,证明双方约定及诈骗事实。
收集证据时,需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避免篡改或删除证据。建议及时将证据整理保存,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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