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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中间人介绍业务(居间/中介),只要促成合同成立、约定合法、无免责情形,委托人必须结账,否则构成违约。
一、法律依据(《民法典》中介合同)
• 第961条:中介人提供订约机会/媒介服务,委托人付报酬
• 第963条:促成合同成立→必须付报酬;未促成→仅可要必要费用
• 第965条:跳单仍要付(利用中介信息绕开中介签约)
二、必须结账的3个条件(缺一不可)
1. 有约定:书面/口头/聊天记录,明确居间费金额、支付条件
2. 已促成:你介绍的双方签了合法有效合同(≠必须履行完毕)
3. 无违法:业务合法、无商业贿赂/欺诈/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三、可以不结账的合法情形(仅这几种)
• 未促成合同成立(仅介绍、没签约)
• 约定无偿居间(明确不收费)
• 你隐瞒重要信息、虚假介绍、违反忠实义务(如吃差价)
• 主合同无效/被撤销(如违法交易)
• 双方书面约定免付(如未达特定业绩)
四、对方不结账怎么办(实操步骤)
1. 固定证据:聊天/通话录音、居间协议、促成签约的合同、沟通记录
2. 发催款函/律师函:明确金额、期限、逾期责任
3. 协商/调解:找共同熟人、行业协会、人民调解
4. 起诉/仲裁:要求付居间费+违约金/利息;胜诉后可强制执行
五、关键提醒
• 跳单无效:绕开你直接签,仍要付你居间费
• 主合同履行≠付款前提:只要合同成立,对方不能以“没回款/没赚钱”拒付
• 口头约定有效:有证据即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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