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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里,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都不用交税,但性质不同,先分清再看范围👇
一、法定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
1. 国债利息收入
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免税。
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
◦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
◦ 不包括连续持有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股票不足12个月的收益
3. 非居民企业相关股息红利
在中国境内设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不含不足12个月的上市股票)
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依法登记、公益/非营利活动、收入用于公益、财产不分配、注销剩余财产用于公益等
二、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
这些收入不属于应税范围,不是优惠,而是本身就不征税:
1. 财政拨款
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拨付的财政资金
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专项基金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专项用途、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如专项补贴、贷款贴息)
◦ 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专项用于研发/再生产、单独核算)
◦ 县级以上政府无偿划入、指定专门用途的国有资产
三、常见易混点(必看)
• ❌ 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 ❌ 股息红利免税≠所有投资收益免税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不免
• ❌ 政府补助≠都不征税
只有专项用途、经批准、单独核算的才可能不征税;普通补贴一般要交税
四、申报要点
• 免税收入:填在A200000第7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
• 不征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对应成本费用不得扣除
需要我把这些整理成一份可直接对照的“免税/不征税收入速查清单”,方便你申报时快速判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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