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诉讼保全的存款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扣划的,具体情形如下:
裁判生效后、立案执行前扣划
若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且被保全人(债务人)主动申请扣划其已被保全的存款用于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可作出扣划裁定:
被保全的存款金额足以覆盖债务;
不存在其他债权人对同一保全财产主张权利的情形;
经法院审查,不存在虚假诉讼、个别清偿等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风险。
扣划完成后,法院可向被保全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视为债务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程序中扣划
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依法对已保全的存款进行扣划,以清偿债务。此时无需被保全人主动申请,法院根据执行依据和执行程序规定办理扣划手续。
需注意,诉讼保全阶段本身通常仅对存款采取冻结措施,一般不直接扣划。只有在满足上述条件时,才可通过扣划方式实现债务清偿,既保障债权人权益,也避免债务人因未及时履行而承担额外利息或执行成本。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