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8 1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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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咨询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5条:当事人申请撤诉且法院准许的,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已交全额的可退一半。
• 普通程序:全额预交→撤诉退50%。
• 简易程序:立案已减半→撤诉不再退。
• 按撤诉处理(如原告拒不到庭):不退。
• 法院原因撤诉(管辖错误、程序违法):可申请全额退还。
• 其他费用(鉴定费、公告费、证人费):不退。
流程:持撤诉裁定、缴费凭证、身份证/账户信息,向法院申请;法院自裁定生效起15日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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