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09 15: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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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时效一般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需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期限为法定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除非有正当合法事由并由人民法院决定,方可扣除或顺延被耽误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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