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08ff51.p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基本入罪情形
死亡或重伤多人: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死亡3人以上同等责任: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重大财产损失: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特殊入罪情形(重伤1人即可定罪)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加重情节情形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或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