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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规定,软件著作权名称需满足以下要求:功能匹配(真实)名称必须精准反映软件的核心功能,避免夸大、模糊或名不副实的表述。例如,做图片压缩的软件应命名为“图片智能压缩软件”,而非“万能办公工具”。结构规范(规范)以“软件”“系统”“平台”“APP”“小程序”等合规后缀结尾。建议按“核心功能/应用场景+软件类型+版本号”格式填写,如“企业员工考勤管理系统V1.0”。版本号仅支持“v+数字”或“数字”格式(如“v1.0”“1.0”),禁止添加“正式版”“测试版”等修饰词。避免侵权(独特)不得包含知名品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也不能使用误导性词汇(如“微信分身”“百度助手”)。格式合规(合规)名称长度建议10-25字,禁止包含特殊符号(如!、@、#等)、纯数字或无意义外文(行业通用缩写需附中文说明)。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名称(如“国家”“中国”)或涉及国家战略领域的关键词,除非有相关授权证明。一致性要求软件名称、版本号必须在申请表、源代码页眉、说明书文档中完全一致,否则可能引发补正或驳回。需注意,软件著作权名称允许重复,但名称相同但代码独立的软件均可登记,不过名称高度相似可能增加审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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