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2025-04-20 19: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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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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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原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若遗失可补办《婚姻关系证明》; 

3. 离婚起诉状:列明离婚请求(如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附事实理由(如家暴、分居需证据); 

4. 证据材料: 

   感情破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聊天记录等; 

   财产分割:房产证、银行流水、债务凭证; 

   子女抚养:出生证、抚养能力证明(收入、住房); 

5. 其他:有委托律师需提交授权书、律所公函。 


程序:向被告户籍地或常住地法院提交材料→法院审查立案→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离婚条件)、第1084条(子女抚养)、第1087条(财产分割)。 


注意:若男方为现役军人需其同意(重大过错除外),女方怀孕期间可单方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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