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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房子归谁,法律上的大前提是:先看有无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则从其约定;没有才走法定继承(《民法典》第1123条)。实务中多数家庭没立遗嘱,所以重点讲法定继承这条线。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三类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第一顺序没人了才轮到第二顺序。这里的"父母"指的是被继承人自己的父母(也就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子女能继承,其实祖辈若在世同样有份——这也是"独生子女未必能100%继承父母房产"的关键原因。
子女范围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范围同理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房产继承前,先做一次"切分"
这是最容易忽略的一步。如果房子是父母婚内买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先走时,在世配偶先拿走1/2,剩下1/2才作为遗产进入继承。举个常见模型:
两边都去世后且无祖辈在世,遗产才由子女们平分。
三、份额不是绝对均等
《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一般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可不分或少分。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还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11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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